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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     来源: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51日起施行。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