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 来源:金融时报
刚刚跨进农历鸡年的门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一号文件”)就正式公布。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稳步推进和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提供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14条方针政策,这应当是近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作的内容最全面、影响最深远的“顶层设计方案”。贯彻落实好这一系列方针政策,对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作用。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调整和改革相关体制机制,使农村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更加相适应,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是通过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即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类产权的改革,来促进农村供给体系的完善和质量的提高,又是通过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调整农民与土地的生产关系及改革创新相关的体制机制,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再次巨大解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农村集体产权体系中,最重要的产权无疑就是“三块地”的产权,即农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的产权。对于农民承包土地的改革,按照一号文件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再选择北京、天津、重庆、福建、广西、青海6个省份推进整省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年底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省份将达到28个。做好这28省的试点,将为今后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改革,一号文件提出的政策又有新进展,如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去年开始,中央安排了全国33个县进行“三块地”的改革试点,今年还要试点一年。到今年年底,将对试点进行评估、总结和验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法。但是,这三项改革目前推行的范围还不够宽,征地制度改革目前只有3个县在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各仅有15个试点县。今年要把征地制度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两项改革推广到33个县,扩大试点范围。对于这三项改革扩大试点,各地宜按照中央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保障取得实效,积累可复制经验。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项权利,增加农民合法的财产性收入。随着改革试点的进展,现在农民进城后,可以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三项权利,但是该如何实现,尤其是“有偿”的资金从哪里来,一直让基层感到困惑。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可以“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的用途用于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进行补偿。这是根据地方的改革试点、基层民众的要求做出的与时俱进的规定,在实践中要执行到位,不让政策跑偏,要在“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探索。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积极推进农村其他各类资产和各种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实施。目前,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基本资产,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今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就推进各类资产或各种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农业部安排,要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验,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再选择一批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维护农民收益权,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同步推动制定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到“三农”工作全局的基石性工作,各地方各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撸起袖子加油干,狠抓落实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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