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对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省积极开发农业和农村蕴藏的自然生态、生产生活、民族风情等休闲旅游农业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有力的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加快以休闲旅游农业为主的农村三产业发展步伐
我省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近几年发展迅速。目前全省现有休闲旅游农业企业2720户,休闲农庄168个,农业观光采摘园120个,农家乐1500户。直接安置以农民为主的从业人员18.8万人,年接待游客近18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102.5亿元。休闲旅游农业不仅使传统农业直接受益,还带动了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重要的是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为了把这新兴产业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我们在工作中合力推进以休闲农业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我省集安市和珲春市已经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我省已有国家级休闲旅游农业三星级以上企业6户,国家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5个,国家级魅力乡村1个。根据《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企业评定办法》,我们评定星级企业48户,其中三星级以上企业35户。并且确定了从长春至珲春和长春至集安两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线路,为我省休闲旅游农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引导适宜发展的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紧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开发休闲旅游产品,突出生态特色,增加科技和文化内涵,变资源优势、文化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使其成为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坚持立足于乡村,服务于市民,依托农村资源,突出地方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模式,打造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品。
(二)政府引导、合力推进发展。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投入机制,即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业主开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模式,多渠道投入;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扶持力度,对经营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并被评为五星级休闲旅游农业项目,视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列入信贷扶持范围和相应的贷款计划;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导向配置资源,积极鼓励工商企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投资开发休闲旅游农业,搞好自主经营、股份经营和联合经营。
(三)以农为主、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在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基础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实现农旅结合、互相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休闲旅游农业园区化、区域化、产业化进程,大力引导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向园区和优势地区聚集;注重培育龙头企业,以点带面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全面发展;坚持充分利用荒山、荒滩、荒地等后备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坚持突出乡村生态、乡村文化和乡村遗产保护,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休闲旅游农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快速高效发展
按照我省的《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意见》(吉政办明电【2010】29号)要求,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规范提升休闲旅游农业业态为重点,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方针,全面推进休闲旅游农业文明高效发展。我省休闲旅游农业总体发展目标是:全力实施“551”工程,就是用5年时间创建5个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打造5条特色休闲旅游农业路线;发展100个三星级以上示范企业(园区),其中20%进入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行列。使我省的休闲旅游农业步入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结合我省农村实际,重点开发城市依托型、景区带动型、农业观光型、民俗特色型、农家体验型等休闲旅游农业产品。
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在我省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把这一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抓出成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政策落实,为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创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意见》(吉政办明电【2010】29号)要求,强化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为休闲旅游农业企业营造发展环境,促进其快速发展,并且已将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纳入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引导其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
二是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企业间技术合作、贸易合作、投资合作等新机制。由单一开拓传统市场,向开拓新兴市场转变,全面开展休闲旅游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继续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全国休闲旅游农业各种交流会议;组织企业带项目、带技术,赴先进省(市、区)考察交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寻求合作方式。在此基础上,为了开拓国际市场,我们部分企业参加有关国际性会议。通过参展和洽谈,我省企业在宣传各自优势的同时,开阔了视野,充分了解了市场需求情况,与部分国家客商建立了联系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为我省休闲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一定基础。
三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部分县(市、区)参加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申报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发展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到3-5个。
四是营造氛围、打造休闲旅游农业品牌。积极与各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合作,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政策。同时通过促销会、说明会、洽谈会、节会、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我省休闲旅游农业的知名度;利用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以及典型经验,营造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全面提升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水平
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我省休闲旅游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缺规划,少特色。不少地方对休闲农业认识不到位,政府缺乏对当地农业旅游资源开发的宏观控制和引导,扶持力度不大,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周密的市场论证和发展规划,造成投资决策的随意性和开发的盲目性,致使同一区域内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的模式雷同,除了有特殊风景或人文风貌的,其余都是大同小异。 二是缺管理,少人才。休闲农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在管理上还不够协调,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力管理、导游管理都需要专业人员,而这些对以往专注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者和来自其他领域的业主来说,实在是勉为其难。三是缺科技,少效益。大多数休闲农业在经营活动中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科普教育开发不够,停留在“春天看花,秋天收果”的传统低层次经营层面上,粮、果、蔬、畜、渔、草、花等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单一,农作物成熟期也过于集中,造成园区经营忙闲不均,一方面因品种少,出现受农业季节性瓶颈制约而使资源闲置;另一方面因档次低而造成吸引力、影响力不大,游客停留时间过短,消费减少,园区效益低下。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抓住重点,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提升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水平。
一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从规划入手,紧紧把握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和区域特点,依托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五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线路。
二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按照中国旅游协会休闲旅游农业分会的要求,搞好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评定工作。同时按照《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办法》开展全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星级评选工作,全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十二五”期间将评定100户三星级以上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
三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的培训工作。我省休闲旅游农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省休闲旅游农业协会将举办1至2期休闲旅游农业专题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对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休闲旅游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