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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涂镇于沟村农村环境管护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11N26040001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银涂镇于沟村农村环境管护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银涂镇于沟村农村环境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 320831111N26040001

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需求:于沟村全村范围内所有庄台、道路、河道、农田(含养殖塘口)范围内的保洁、垃圾(含建筑垃圾)中转、秸秆清运和垃圾桶添置等,保洁范围清单具体为:庄台(包含前后道路、河道、鱼塘)约16500米、主要道路约19800米、河道约24000米、农田约9000亩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建设地点: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

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57.89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2026年4月24,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00。

2、咨询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3、投标人自行至“在线交易”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报名并缴纳竞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携带支付凭证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审核或发送支付凭证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箱(nccqjyzx@163.com,发送邮箱时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可在“在线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为保证招标顺利,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文件获取准备,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所有供应商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账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账。

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至“在线交易”平台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携带支付凭证至金湖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审核或发送支付凭证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箱

(nccqjyzx@163.com,发送邮箱时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发放项目工作量清单等电子文件(招标文件可在“在线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工作量清单等电子文件可携带盘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拷贝或以邮箱形式发送)。为保证招标顺,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文件获取准备,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登陆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会员系统“在线交易”—“项目管理”—“我的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填写项目信息,上传盖章签字完整的PDF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加密。(请各供应商仔细检查核对磋商响应文件,确认无误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中,并仔细检查投标报价和响应文件是否上传成功,如因供应商上传原因造成评审系统无法获取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导致废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过程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顾问:南大尚诚025-84799003)

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开始前通过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一“项目管理”一“我的投标”进入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开标大厅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小时开放,若未按时完成签到视为放弃投标),并通过“腾讯会议”加入“银涂镇于沟村农村环境管护项目”会议群(会议号:320-224-916,会议密码: 181031 ),便于线上沟通,如因供应商未加入本 群而导致不能及时获取相关提醒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活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 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导致的一切后果。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完成履约担保手续。

履约担保的返还:履约满年后无息退还。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如发现系挂靠单位,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其出场,已完项目内容不予结算;对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上述费用不单独列项,由供应商综合分摊在磋商报价中。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人

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银涂镇于沟村

地址

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邮编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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