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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村庄规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村庄规划项目进行采购,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0831111N24040043

2、项目名称: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村庄规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为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51 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银涂镇红湖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省厅项目备案。(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确保落实村庄发展需求,得到镇村认可。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家评审及规划成果公示征求意见,达到规划编制深度要求,并得到县级主管部门认可。)

8、质量:合格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6、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1-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谈判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谈判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备注:

1)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1-3项所需提供的资料上传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板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系统中。  

3)投标人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金湖县龙港花园9栋一6号报名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代理公司对投标人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即发放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300元整(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谈判文件等电子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也就是谈判文件出售时间,截止后就不可以再购买谈判文件)。若实际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则项目流标。

六、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00元整。

2)缴纳主体: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按照会员中心提示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注明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村庄规划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

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开标,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编制:一正一副,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递交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注:供应商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各种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已承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成交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

联系方式:邹书记      电话:13805232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湖县龙港花园9幢6号

联系方式:韩工 电话:1515283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77096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