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31001N24030001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黎城街道徐梁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黎城街道徐梁创业园二期250KVA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本工程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黎城街道徐梁创业园二期250KVA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徐梁村创业园
3.招标内容:徐梁创业园二期250KVA箱变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144090元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满付清余款。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提供下列情况之一: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2)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说明:以上1-7项所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报名。
注: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系统,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公司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代理公司对投标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即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整(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电子文件。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6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七、报名时间: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西二区305)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 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开标人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且携带法人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身份证明(身份证),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承诺书等;
2.投标文编制:一正一副,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递交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注:投标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各种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特殊说明事项:
1.本工程代理费、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根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代理费。评标费及代理费不单独计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三、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单位为承包人。如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黎城街道徐梁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
金湖县黎城街道 徐梁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黎城街道徐梁村 |
地址 |
金湖县衡阳路28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
邮编 |
211600 |
邮编 |
211600 |
联系人 |
沈书记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8915198339 |
联系电话 |
0517-86965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