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湖县鱼种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已由金湖县农业农村局、金湖县财政局以关于2022年省级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鱼种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目金湖县鱼种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地点:金湖县境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概况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改造养殖池塘,总面积 287.7 亩,塘口岸坡播撒狗牙根草籽共 1.51 万 m2;进水管道共 1.12km; 排水沟整治 总长 2.02km;新建尾水治理区面积 16.1 亩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发包控制价:3613706元。
2.5要求工期: 45 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90%,审计结束一年后付至95%,审计结束两年后付清余款。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相应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应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 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或退休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9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按照会员中心提示流程,完成保证金缴纳,并注明金湖县鱼种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
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做好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7)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报名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1)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1-3项资料上传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板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系统中。
(3)投标人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金湖县健康路22号(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代理公司对投标人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即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整(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6.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2 月2日上午09时00分;
7.2递交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
注:(1)投标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自己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文件编制及密封: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果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2月 2 日上午9:00,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3)身份证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9.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金湖县鱼种场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韦场长
联系电话:13915184958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人:卞工
联系电话:0517-868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