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31106N23090007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前锋镇郑圩村零星水泥路面施工项目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前锋镇郑圩村零星水泥路面施工项目 |
||
工程地点 |
前锋镇郑圩村 |
工程类型 |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 |
预算价 |
295050元 |
要求工期 |
30日历天 |
发 包 价 |
281000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下浮系数率 |
4.76%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付款方式及其它 |
工程结束后,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40%,在2024年3月30日前付清总工程款的30%,在2024年12月30日前付清总工程款的30%。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在线抽签,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1-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电子系统中(与报名提供的资料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备注:①本项目采用在线抽签方式,所有投标人须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系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在线抽签抽取中标人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五、抽签(摇号)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28日下午15点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900元整。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投标人做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期到帐。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8000元)。
八、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不计入时间)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该项目流标,重新发包。
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