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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路灯招标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     来源:


项目编号:320831103N22080005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受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路灯招标项目对外发包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路灯招标;项目地点:高桥村,要求工期:两个月;项目预算价:157778元,项目发包价:166418元,竞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因灯杆架设在高压电力线路上,施工人员必须提供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待土专家验收合格以后付90%,第三年付10%。补充说明:1:所有的施工材料须提供原厂合格证。2:所有投标人到现场勘探确认,以后出现其它问题一切与村委会无关。3:所有安装路灯工程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工程清单要求,如有与工程清单不符的,村委会有权利制止并且要求按照要求重新安装。4;所有施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POS机刷卡(县交易中心提供POS机刷卡服务,零费率)或者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反向竞价)确定中标人。

意向受让方需反向递减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低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低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若第一成交人悔拍,则顺序由第二成交人成交,若第二成交人也悔拍,则由第三成交人成交,若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

四、交易开始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1610:00时整开始,结束时间为10:10,出价延时30秒,减价幅度为10元。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六、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黄爱萍   联系电话:13852269210。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线上交易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意向受让方请务必确认已在平台网上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3)交易开始后方可出价,根据项目公告中的交易规则进行出价。如果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4、特别提醒:意向受让方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按时上线交易,但要注意使用网络环境良好。如需要,意向受让方可以当日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和在中心工作人员操作指导下完成交易,但交易中心不对因电脑设备和网络出现问题产生的不利后果负责。

5、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村民委员会。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