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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工程绿色节能二星标识评价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来源:


项目编号: 320831001N220800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工程绿色节能二星标识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将采用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便民服务中心(EPC)项目工程绿色节能二星标识评价;

2、项目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市民中心北侧;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招标控制价:110000元,(报价超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5、工期要求:90天内

6、质量标准:取得住建部门审核、通过的有效绿色节能二星标识及评价报告。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为启动资金;乙方提交本项目全部的申报材料报至主管单位并经甲方认可后,付至该合同总金额的70%;乙方提供本项目绿色节能二星评价的有效标识及相关完整的一套闭环材料,经甲方和主管单位审核通过,结清至10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价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报名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附件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特别说明:

1)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1-4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电子系统中(与报名提供的资料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3、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价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报名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附件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备注:(1)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1-4项所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资料一致)上传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板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系统中。

2)投标人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金湖县城南新都22-2-302室。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2年85-20228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代理公司对投标人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即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整(不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2)缴纳主体: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按照会员中心提示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注明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工程绿色节能二星标识评价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

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做好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七.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反向竞价)确定中标人。

意向受让方需反向递减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低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低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若第一成交人悔拍,则顺序由第二成交人成交,若第二成交人也悔拍,则由第三成交人成交,若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如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人,本项目流标。招标人根据工作安排重新组织招标。

八.交易开始时间

2022年812日下午1530开始,结束时间为1540,出价延时30秒。降价幅度为500元。

九.标的咨询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线上交易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意向受让方请务必确认已在平台网上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3)交易开始后方可出价,根据项目公告中的交易规则进行出价。如果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2、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考虑在发包价中。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

4、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5、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3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特别提醒:意向受让方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按时上线交易,但要注意使用网络环境良好。如需要,意向受让方可以当日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和在中心工作人员操作指导下完成交易,但交易中心不对因电脑设备和网络出现问题产生的不利后果负责。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金湖县黎城街道黎城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园林路383号交接大队北侧,黎城村卫生室二楼

地址

金湖县城南新都22-2-302

邮编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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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00

联系人

徐会计

联系人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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