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31111N2205000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银涂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金宝圩加固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本工程将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金宝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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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 |
工程类型 |
/ |
发包内容 |
金宝圩位于金湖县银涂镇境内,现状堤顶高程 8.0~8.2m 左右,堤顶宽 2.5~3.0m 左右,对该金宝圩不达标堤防进行加固处理,加固堤防长度 275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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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
194200元 |
要求工期 |
15日历天 |
审定价 |
189504.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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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率 |
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发 包 价 |
178134.49元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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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其它 |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50%,提供审计报告后付30%,审计结束一年后付剩余的20%。 |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不得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情形:在参加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前往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证明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章)报名。
7、投标人不得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情形:在参加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抽签确认函原件。(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工程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工期填写与招标公告一致,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材料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本项目采用在线抽签方式,所有投标人须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系统,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公司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板块。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在线抽签抽取中标人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七、抽签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 16日上午9时30分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抽签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九、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份200元整(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考虑在发包价中。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
(5)发包价中包含造价咨询费2300元和设计费9000元,取土土方款及赔青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
(6)在工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东湖村委会配合。
十、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平台系统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该项目流标重新发包。
十一、项目经理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
金湖县银涂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湖县银涂镇 |
地址 |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8室 |
邮编 |
211600 |
邮编 |
211600 |
联系人 |
林书记 |
联系人 |
季工 |
联系电话 |
13813334381 |
联系电话 |
15195328510 |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5月6日
抽签确认函
发包人:
1.根据已收到的发包编号为 的 的发包文件, 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的抽签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签,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
3.如果我方中签,将派出 (建造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4.我方接受发包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抽签文件在“抽签须知”附表规定的抽签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签通知书和本抽签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承诺。
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抽签文件同时递交(报名时交纳的除外)。
抽签人(签字):
投标企业: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