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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镇花园村湖畔旺屯、吕良小区取土积土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07N20030016-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受金湖县吕良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吕良镇花园村湖畔旺屯、吕良小区取土积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吕良镇花园村湖畔旺屯、吕良小区取土积土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湖畔旺屯、吕良小区
项目概述
吕良镇花园村湖畔旺屯、吕良小区取土积土工程项目,项目地点:湖畔旺屯、吕良小区,项目类型:工程,工期:90天,交易底价15元/立方米,工程量不超过50000立方米(以实测为准),竞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费200元。
付款方式
及其它
工程全部完工,取土区、积土区通过吕良镇镇政府和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总价款。

二、报名人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相应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近3个月)复印件(加章)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金湖县吕良法律服务所,赵可群13813338119。
六、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17时(以快递单邮戳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名)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收件人:万书艳,联系电话0517-86800816。投标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15时整)仍未收到投标人寄出的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县交易中心不受迟到邮件(标书)的约束,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收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除外)。
标书撤回: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本人的标书。撤回标书需由投标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EMS快递回单等相关材料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撤回标书。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标书。
七、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易时间、地点:2020年4月17日下午15时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开始竞标。
2竞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竞标人由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接受验证
(1)身份证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3)竞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予以开标的条件: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三份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三份)。
2、开标后有效标书达不到三份的,本次招标流标。
3、中标:低于交易底价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如最低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甲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4、招标结果由本中心予以公布,公布方式:(1)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2)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
5、报名人、投标保证金实际缴纳人与投标报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投标资格不予认定,视为无效投标。 
6、欢迎竞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竞标者未到场的,不影响交易进行,交易结果对每位竞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标书有效撤回的竞标人除外)。
7、中标人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标段重新发包。
8、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特别说明事项
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唐利宝13813337108。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11、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吕良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12、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p:/ jhx .jsc. gov.cn)同时发布。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