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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良分局鱼塘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07D20010001-1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受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良分局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良分局鱼塘项目进行二次公开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发包地点:金湖县前锋镇白马湖渔民滩,面积约为142.2亩。底价为780元/年/亩,流转期限3年,报名费2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报名条件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
三、报名提供的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四、报名时间:
20203月5日—2020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
金湖县吕良法律服务所(金湖县吕良集镇),报名费200元。竞标保证金10000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缴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 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六、招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17时(以快递单邮戳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名)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收件人:刘琳,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投标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2020年3月17日下午15时整)仍未收到投标人寄出的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县交易中心不受迟到邮件(标书)的约束,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收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除外)
标书撤回: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本人的标书。撤回标书需由投标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EMS快递回单等相关材料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撤回标书。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标书。
七、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易时间及地点:20203月17日15时00分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进行交易。
2、参与现场交易的竞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EMS特快专递回执联接收验证。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予以开标的条件: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三份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三份)。
2、开标后有效标书达不到三份的,本次招标流标。
3、中标:高于交易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中标。如最高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6、竞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解款单、EMS邮政专递回单进入交易现场。如是竞标人委托代理人的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前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7、报名人、投标保证金实际缴纳人与投标报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投标资格不予认定,视为无效投标。
8、欢迎竞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竞标者未到场的,不影响交易进行,交易结果对每位竞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标书有效撤回的竞标人除外)。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1、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jhx.jsnc.gov.cn/)网站发布。
13、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良分局。
 
报名联系人:赵可群       电话号码:13813338119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0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