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01N19100006-1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金南镇抬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金南镇抬饭村瓦庙中心路修建项目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 合理低价 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金南镇抬饭村瓦庙中心路修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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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金南镇抬饭村 |
工程类型 |
公路 |
发包内容 |
长2km,路基宽4m,路面宽3m,详见工程量清单 |
结构类型 |
/ |
合同估算价 |
825000元 |
要求工期 |
40天 |
最高限价 |
726087.77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付款方式及其它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第二年同期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同期付清审计后余款。 其它法律法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前往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3个月及以上(2019年6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说明:以上1-4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第5-6项提供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缴纳,单位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支行;账号:320831 02910 100000 49203;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签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投标报名: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章)报名。报名费200元(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七、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合理低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1、评标入围方法为: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20家时(含),则全部入围。
(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则采用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和抽取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围数量R为15家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具体方法如下:
通过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值为10%、15%、20%、25%、30%)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室抽取,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确定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7家投标人从最终入围范围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不足15家,按实际数量计取全部入围。
2、投标报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3、投标报价得分:
通过资格审查,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承诺书等;
2、投标文编制:一正两副,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09:00-09:3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 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开始竞标。开标人须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十、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3)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和公证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十一、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投标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根据报价进行计算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投标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金南镇抬饭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
金湖县金南镇抬饭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南镇抬饭村 |
地址 |
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
邮编 |
211600 |
邮编 |
211600 |
联系人 |
周书记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3770423191 |
联系电话 |
1333890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