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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村土地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06A1910001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受前锋镇人民政府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前锋镇同心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南至军民河、北至集镇、东至金白公路、西至331省道。流转面积:约3120亩农田;底价953//亩,竞标保证金1500000元。种植粮食、水生作物(荷藕、芡实)或稻渔综合种养(须符合金政办{2018}92号文件精神)。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1018-201910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中庭南区)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缴款凭证,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成功缴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账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5、报名条件:自然人或农民合作组织。

三、招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817时(以快递单邮戳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以单价报价,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名)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县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收件人:孙新兴;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投标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2019103110时整)仍未收到投标人寄出的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县交易中心不受迟到邮件(标书)的约束,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收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除外)

四、交易时间、地点

交易时间、地点:2019103110时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开始竞标。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邱永将,联系电话:13805232062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注意事项:

1、予以开标的条件: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三份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三份)。

2、开标后有效标书达不到三份的,本次招标流标。

3、中标:高于交易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中标。如最高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4、报名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5委托他人参加开标的,必须于开标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开标前需到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当面办理委托手续),否则无效,按弃标论处。

6、交易开始后,意向流入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凡弃标者,无权参加本项目流标后的竟标。

10、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农田交付时间及交款方式:2019125日前全面交付,中标人在订立定合前须交纳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金。

12承包期间,若遇国家或相关部门征用,中标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方根据实际承包时间退还承包金(承包金不孳生利息)。

13、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前锋镇人民政府。

 

 

 

金湖县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