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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村150亩土地复垦项目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6N19090011-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受金湖县前锋镇东滩村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东滩村150亩土地复垦项目(第二次)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滩村150亩土地复垦项目(第二次)

工程地点

前锋镇东滩村

项目概述

复垦面积约150亩,复垦价格1400/亩,以复垦后实量为准

工程标准

1、     平整度要求误差在20公分以内;

2、     表层土下40公分内不得有建筑垃圾;

3、     残留建筑垃圾,中标方有权处置;

4、     树根必须深埋;

5、     如遇房屋未拆除的农户,中标人负责拆除,建筑垃圾运走,但不得使用自卸王进行运输。

付款方式及其它

工程结束后付工程总价款的一半,剩余待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结清。

二、报名人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相应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企业已入选“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3个月)复印件(加章)报名。

7、企业入库证书复印件(加章)。

四、报名时间

2019109-201910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

六、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易时间、地点:2019101611时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区)开始竞标。

2.竞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竞标人由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接受验证。

1)身份证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3)竞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现场竞价)、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中标:低于交易底价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如只有一人报名,则公开协商确定中标人;如最低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甲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3、招标结果由本中心予以公布,公布方式:(1)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2)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

4、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5、中标人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按照《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动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标段重新发包。

7、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特别说明事项:

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及电话:范茂军,13655239907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10、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前锋镇东滩村村民委员会。

11、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hx.jsnc.gov.cn同时发布。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