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金湖县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吕良镇幸福村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107N1908001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吕良镇幸福村委会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该吕良镇幸福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吕良镇幸福村环境整治项目承包期三年,每年保洁费标底价164120元其中:幸福村境内700个农户庄台、庄台河、各农户田间保洁项目,保洁费标底价80元/户/年,计56000元/年;幸福村境内所有排涝河道及河道内坡保洁项目,河道总长约44050米,保洁费标底价56720元/年;幸福村境内所有公路(除镇级保洁道路外)保洁项目,公路总长约25500米,保洁费标底价20400元/年;幸福港东岸迎水坡、大金沟南岸迎水坡保洁费标底价10000元/年;垃圾清运项目,清运费标底价21000元/年。
上述保洁费,在每个承包年度届满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承包人。本次竞标采取明标暗投的方式,最低价中标。
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8239时00分至2019830日16时00分吕良镇法律服务所报名联系人:姚晓君,电话:13813335978
三、报名人条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年满18-60周岁(含本数)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
、标的咨询
1、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李安仁,联系电话15052698239。竞标人在标前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2、报名人在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缴纳报名费100.00元/标段(报名费不退还)领取投标文件。竞标保证金5000元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解缴至金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992日17时(以快递单邮戳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以单价报价,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的作废标处理。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收件人:刘琳。投标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务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前(2019941530分)仍未收到投标人寄出的EMS邮政特快专递的,交易中心不受迟到邮件(标书)的约束,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收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除外)
    3、报名人、投标保证金实际缴纳人与投标报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投标资格不予认定,视为无效投标。
    4、标书撤回: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本人的标书。撤回标书需由投标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费收据、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撤回标书,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标书。
    5、在2019941530分前如收到的标书达不到三家的,本次招标流标。
、交易时间及地点:2019941530分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进行交易。参加现场的投标人需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接受验证。
、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报名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投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竞标须知、合同样本、交易项目投标报价)。
、开标条件:
1、金湖县吕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收到每个标段三家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三家)。
    2、每个标段开标后有效标书达不到三家的,该标段本次招标流标。有效标书是指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标书。
    3、中标:于交易底价的最投标报价者中标。如最投标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4、欢迎竞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竞标者未到场的,不影响交易进行,交易结果对每位竞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标书有效撤回的竞标人除外)。
、注意事项: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竞标保证金冲抵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2、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金湖县吕良法律服务所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样本),超过期限(非发包人原因),即视为放弃中标。竞标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该项目重新发包。
3、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违规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吕良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十、投标人中标后该项目不得转包,一经发现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本公告在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http://jhx.jsnc.gov.cn/)。
 
报名联系人:姚晓君       电话:13813335978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