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001N19010003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黎城街道黎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黎东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黎东村境内所有庄台、道路、河道的垃圾收集、清运及整治工程。
二、招标对象
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凡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年龄在18-65周岁无固定工作、能够专业服务于环境整治和保洁,身体健康的本村男性均可参加竞标。
2、经营范围包含保洁、环境卫生的企业。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1、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村委会出具的本村村民证明文件各一份;企业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不接受委托人报名)。
2、竞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报名时,须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 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金城支行,账号: 3208310281010000175488)。保证金在招标后,中标的抵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滋生利息。
四、竞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竞价,以明标暗投低于标底价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最低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甲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五、承包期限:期限为三年,即
六、承包金兑现方式: 年终一次性兑现当年工资报酬。
七、报名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八、报名时间:
九、竞标时间及地点: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设有底价为12.6万元/年,中标者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 万元(保证金不滋生利息)。
2、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进行测算,并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
3、本公告未涉及到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为准。
4、中标者一律不得对外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
5、有效报名人未达3人的,本次招标流标。
6、本次招标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解释权归黎城街道黎东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联系人:冯德银,电话:18936753523。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