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7N19010002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受金湖县吕良镇花园村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花园村宅基地复垦(沿湖村、三圆村地段)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花园村宅基地复垦(沿湖村、三圆村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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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吕良镇花园村(沿湖村、三圆村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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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标底价 |
约90亩宅基地复垦, 以实际测量为准,底价为1500元/亩。 |
要求工期 |
18天 |
付款方式 及其它 |
工程完工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5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0%;余款30%在 |
二、报名人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相应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企业已入选“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近3个月)复印件(加章)报名。
7、企业入库证书复印件(加章)。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金湖县吕良法律服务所;赵可群,电话:13813338119
六、招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以单价报价,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衡阳路86号上湾村村部院内)。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的作废标处理。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收件人:孙新兴。投标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
七、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易时间、地点:
2.竞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竞标人由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接受验证。
(1)身份证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3)竞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认定无效(原企业委托本项目报名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除外)。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予以开标的条件: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三份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三份)。
2、开标后有效标书达不到三份的,本次招标流标。
3、中标:低于交易底价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如最低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甲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4、招标结果由本中心予以公布,公布方式:(1)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2)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
5、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与开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6、中标人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按照《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动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标段重新发包。
7、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特别说明事项:
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唐利宝 ,联系电话:13813337108。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10、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金湖县吕良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11、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hx.jsnc.gov.cn)同时发布。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