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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河村古圩废地复垦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3N18050009-1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塔集镇龚河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龚河村古圩废地复垦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龚河村古圩废地复垦

工程地点

塔集镇龚河村

发包

标底价

复垦面积约60亩,土方约13259.5立方米,每立方米复垦作业费10,132595元。具体地点:七联组境内古圩。详见土方测算表及预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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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5000

分期付款,工程竣工经县国土部门验收待上级资金下拨到村后,

付总工程款50%, 余款2019年年底结清。

二、报名人条件及要求

凡实际同时拥有挖机和推土机(提供与报名人信息一致的购机发票原件,如信息不一致需提供转让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然人或单位法人,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人授权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同时持有发包方出具的报名人现场勘察证明,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5221630--- 2018年5月2816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领取竞标单。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龚河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场查看说明”;

2)竞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3)报名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挖机和推土机发票原件(与报名人信息一致),如发票载明所有人与报名人信息不一致,需提供转让协议和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成功缴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4、本次招标报名人达到一个以上(含一个),即可开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852916时(以快递单邮戳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填写齐全的《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投标单》(填写数字金额大、小写需一致)用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衡阳路86号上湾村村部院内)。邮寄快递时须在快递封面详细注明所投标的标段名称。联系电话0517-86800816 ,收件人:孙新兴。投标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废标。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预留快递邮件(标书)合理的邮递在途时间,如于交易时间(201853110整)仍未收到投标人寄出的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县交易中心不受迟到邮件(标书)的约束,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收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除外)。

3、报名人、投标保证金实际缴纳人与投标报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投标资格不予认定,视为无效投标。

4、标书撤回: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本人的标书。撤回标书需由投标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撤回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标书。

五、交易

1、交易时间及地点:20185311000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衡阳路86号)交易。

2、予以开标的条件: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一份以上投标的EMS邮政特快专递(含一份)。

3、有效标书是指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标书。

4、中标:低于交易底价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如最低报价有二个以上相同的(含二个),在此相同投标人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由发包人(甲方)现场抽取号球进行摇号。

5、招标结果由本中心予以公布,公布方式:(1)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2)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

6、投标人可以到现场参与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EMS邮政特快专递(寄件人存联)进入交易现场。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未到场的,不影响交易进行,本中心可依照有效标书正常开标,开标结果对每位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在规定时间撤回标书的投标人除外)。

7、本次招标交易过程由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交易结果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予以公示,并电话通知中标人(联系报名时所留电话,各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未中标的投标人本人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办理竞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者于接到电话通知后一日内到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中标文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耿政宏 ,联系电话:13852312263。竞标人在开标前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注意事项

1项目成交后,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

2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竞标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该标段项目重新发包。

3、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违规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本次招标流标,重新组织招标。

5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塔集镇龚河村村民委员会

6、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hx.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耿政宏        电话:13852312263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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