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1N18040030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金南镇时墩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时墩村城乡挂钩土地复垦工程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时墩村城乡挂钩土地复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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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金南镇时墩村 |
工程类型 |
土方 |
发包内容 |
一标段:土地复垦约36亩,排水约1.8万m³,外购土方约1.3万m³。 二标段:土地复垦约120亩,排水约2万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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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定价 |
一标段:306580.14元; 二标段:202191.88元 |
要求工期 |
30天 |
发 包 价 |
一标段:282053.73元; 二标段:186016.53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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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中签价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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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政府拨款到位付合同总价款的50%,第二年同期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同期付清余款;其它法律法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
二、报名人条件及要求:
凡实际拥有挖机或推土机(提供与报名人信息一致的购机发票原件,如信息不一致需提供转让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然人或单位法人,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人授权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个人报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转让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购机发票(转让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方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地点:
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七、抽签(摇号)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单位报名的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八、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份100元/标段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和公证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九、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前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按开标顺序确定。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十、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600元人民币,二标段3700元人民币,报名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银行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内企业提供入库证书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的入库证书复印件,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金南镇财政所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开户行:金湖农村商业银行金南支行,银行账号:3208310031010000208175)后签订施工合同,超过3日(非发包人原因),即视为放弃中标。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金南镇时墩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
金湖县金南镇时墩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 |
地址 |
金南镇时墩村 |
地址 |
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
邮编 |
211600 |
邮编 |
211600 |
联系人 |
杨主任 |
联系人 |
丁工 |
联系电话 |
13905232353 |
联系电话 |
18852302012 |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