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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圩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6N18040009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前锋镇郑圩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郑圩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前锋镇郑圩村

工程类型

公路工程

发包内容

5.5宽和2.5宽的水泥路约518,商砼C30浇筑厚度15cm

预算审定价

204300.14

要求工期

20

发 包 价

183870.13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金情况

已落实

履约保证金

中签价的10%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年同期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同期付清余款;其它法律法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备注

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计价,施工单位应确保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与原有道路完美衔接,所有混凝土材料均应采用商品混凝土组价。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前往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章)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854-2018年 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七、抽签(摇号)时间及地点:

2018514下午 330分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金湖县衡阳路86号)开始竞标 

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接受验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视同废标。

2、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3、工程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工期填写与招标公告不符视同废标。

4、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5、抽签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6、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7、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和公证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八、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份200(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内企业不需缴纳)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九、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600元人民币,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银行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内企业提供入库证书原件和加盖公司印章的入库证书复印件,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前锋镇财政所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开户行:金湖县农商行前锋支行,银行账号:32083102410000162780)后签订施工合同,超过3日(非发包人原因),即视为放弃中标。

十一、项目经理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

地址

前锋镇郑圩村

地址

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

邮编

211600

邮编

211600

联系人

郑泽涛

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15161725799

联系电话

18852302012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