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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庄村自来水入户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0N18040003-1 

 

根据《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黎城镇任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任庄村自来水入户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黎城镇任庄村约272户的农户自来水入户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及安装明细等见预算清单),具体户数以实际安装为准,本次竞标采取明标暗投最低价中标方式决定中标单位,标底价为每户450元,割水泥路面及复浇45/米(商砼),按实测量计算。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4279时至201857下午4时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1858下午15时整,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衡阳路86号)进行竞标

三、报名条件:

1、竞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两年从事过镇村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300户以上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他人报名或竞标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个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安装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样品。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带清单样品并填写材料清单、规格、产地等经任庄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出具的签字证明材料。检验人王曰亮,联系电话:18805232900

2、报名人在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竞标保证金10000元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解缴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号:3208310281010000175488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3、报名者在交易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竞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参加交易,保证金未缴或不足额缴纳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4、产权交易公告期满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明标暗投最低价中标方式决定中标人;如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三人,将由交易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5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按时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6、竞标成功后,公证费按合同总价款的1%由中标人承担;竞标者中标后保证金转为履约金,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退还;中标者中标后反悔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竞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天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必须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工程合同,否则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7、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王曰亮,联系电话:18805232900

8、公告解释权归任庄村村民委员会。

本公告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http://jhx.jsnc.gov.cn/)。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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