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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镇工农村综合楼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0N18030008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黎城镇工农村综合楼维修项目进行发包,本工程将采用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黎城镇工农村综合楼维修项目

工程地点

工农村村部

工程类型

 

发包内容

屋顶及卫生间维修等

结构类型

 

预算审定价

148966.97

要求工期

20个晴天

发包价

134070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金情况

已落实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付款方式及其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保留3%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参照质量管理条例执);其它法律法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企业已入选金湖县农村集体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效小管师或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可前往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6、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章)报名。

7、企业入库凭证原件(入库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8930-2018年4月24 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金湖县健康路22号。

六、招标方式: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七、抽签(摇号)时间及地点:

201842515时 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室(金湖县衡阳路86号)开始竞标。

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养老金保险证明接受验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视同废标。

2、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3、工程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工期填写与招标公告不符视同废标。

4、项目经理填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视同废标。

5、抽签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员工,带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6、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7、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中标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和公证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八、发包文件获取及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每份200(不退还)申请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等电子文件。

九、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黎城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城支行,银行账号:3208310101201000034165),后签订施工合同,超过3日(非发包人原因),即视为放弃中标。

备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工程名称。

十一、项目经理管理:

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甲方接受考勤(签到),并有80%时间在施工现场,违者甲方有权认定视同挂靠。

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

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

地址

金湖县健康路22

邮编

211600

邮编

2116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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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人

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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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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