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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0N18030003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工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工农村境内村庄、道路、河道垃圾收集和清运、道路的清扫、村部的保洁和花木修剪。
    二、招标对象:凡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本村村民,均可参加竞标。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1、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者本人农用车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3、竞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报名时,须交3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金湖县支行,银行账号:10366201040248504)。保证金在中标后一个月予以退还,未中标的当日退还,保证金不滋生利息。
四、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明标暗投,所有投标价以低于或等于标底为有效,采最低价中标,遇有最低同价者抽签决定,高于标底者均无效。
五、工程期限:2年,即2018年3月20日始至2020年3月19日止。
六、工程款兑现方式:每年3月19日前兑现承包工程款。
七、报名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湾村部)。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3770421928   
八、报名时间:2018年3月 12 日至2018年3月 18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九、竞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9日下午3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设有底价为190000元/年,高于底标不成交。
2、投标人应自行对本工程进行现场踏勘,进行测算,并向工农村进行咨询。
3、本公告未涉及到的双方权利、义务的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解释权归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