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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镇黎东社区居2018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来源: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831100N17120009-1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将位于黎城镇黎东村境内所有的垃圾收集、清运及整治工程,对外招标发包,招标公告如下:
一、位置: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黎东村境内所有庄台、道路、河道的垃圾收集、清运及整治工程。
二、招标对象: 凡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年龄在18周岁-60周岁无固定工作的,能够专业服务于环境整治和保洁的本村村民均可参加竞标。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1、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村委会出具的本村村民证明文件一份;
3、竞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报名时,须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名: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金湖县支行,银行账号:10366201040248504)。保证金在招标后,中标的抵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滋生利息。
四、竞标方式: 本次工程招标,采取明标明投抽取中标人的方式选择承包人。如报名人不足3个,则公开协商确定承包人。
五、承包期限及内容: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见《黎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保洁合同(样本)》。
六、承包金兑现方式: 年终一次性兑现工资报酬。
七、报名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八、报名时间: 2018年1月8至2018年1月14(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九、竞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15日上午10整,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设有底价为11.8万元/年,中标者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 万元(保证金不滋生利息)。
2、投标人应自行对该工程进行现场踏勘、进行测算,并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
3、本公告未涉及到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为准。
4、中标者一律不得对外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解释权归黎城镇黎东村村民委员会。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月8日